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636号 (农业水利类200号)提案答复摘要
民建中央:
《关于大力发展再生稻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发展再生稻是有效利用光温资源、增加复种指数、提高水稻产量的重要途径,我部大力支持再生稻生产,推进再生稻产业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再生稻协同攻关。2022年我部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再生稻 促进水稻生产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培育及筛选了一批适合机械化生产的优良品种,创制了一批机械化生产的技术及装备,集成了一批绿色优质高效栽培技术模式,稻作效率和产能潜力不断提升。
二是推动再生稻良田良种良法配套。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支撑,持续释放再生稻发展潜力。积极指导各地将农田水利设施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改善农田灌溉排水等农业生产条件,满足再生稻生产要求。将再生稻品种选育纳入国家水稻育种联合攻关,重点筛选出了一批再生力强、两季总产高的优良再生稻品种。积极组织技术集成示范,开展头季稻—再生季稻—冬季作物周年种植制度配套研究,进一步完善头季稻—再生季稻栽培技术体系。
三是调动人才和企业的创新活力。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取报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涉农科研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到乡村创业。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发挥农业类高校科技园在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开展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推进水稻国际交流合作。我部积极开展水稻相关技术在发展中国家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帮助受援国显著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保障水平。开展专家组技术援助,举办水稻专题培训班,帮助受援国培养水稻领域人才,推动再生稻在全球粮食共同体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是金融助力再生稻发展。2023年我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指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包括再生稻经营主体在内的涉农主体金融需求。中国人民银行指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具有地域亮点的金融产品,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农业供应链资金流、商流、物流深度融合。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加快提升改善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高产、优质、节水抗旱、耐盐碱再生稻优良品种选育,大力推广再生稻高产稳产、精准调控、节本增效等技术模式,继续支持强化再生稻相关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水稻特别是再生稻领域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再生稻等农业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
2024年8月12日